东政办发〔2020〕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第二届辽源城市节·东丰主题日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第二届辽源城市节·东丰主题日活动方案
为配合辽源城市节活动顺利开展,按照《第二届辽源城市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东丰实际,县政府决定开展2020年第二届辽源城市节?东丰主题日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第二届辽源城市节?东丰主题日的活动主题为“决胜脱贫、全面小康、创新发展、振兴东丰”
二、活动时间:2020年9月9日
三、活动地点:1.西城区郎朗钢琴文化广场
2.县农民画馆
3.皇家鹿苑创业园
四、活动内容
(一)城市风情展示(09:30-18:00)
(二)东丰农民画展(全天)
(三)群众健康义诊(09:00-16:30,中午休息)
(四)文化、体育团体活动展示(09:00-11:00)
(五)旅游宣传推介(全天)
(六)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活动宣传(全天)
(七)省级“非遗”展示(09:00-16:30,中午休息)
(八)东丰县特色商品展销(09:00-20:00)
(九)流动阅读服务(09:00-16:30,中午休息)
(十)广场文艺演出(18:30-20:00)
(十一)观赏型梅花鹿现场投放(09:30-11:00)
(十二)美食地摊(夜市)展示服务(09:00-20:00)
(十三)“鹿斯卡2020”文创艺术大赛作品展示(全天)
五、组织机构
组 长:曾海洋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李义明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东丰镇党委书记
孙立强 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政数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科协、县融媒体中心、县鹿产业中心、县供销社、县供电公司、县消防大队、东丰药业、皇家鹿苑创业园。
六、责任分工
(一)县政府办负责工作
1.制定、印发总体活动方案;
2.制定活动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
3.综合协调、指挥处理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4.组织召开协调会,做好活动安排、协调、调度等相关工作;
5.做好开幕式会务安排,起草县领导讲话稿;
6.邀请有关县领导参加开幕式活动。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工作
1.在广场大屏幕无声滚动播放《印象东丰》、《大美东丰》城市宣传片;(配合部门:县科协)
2.组织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配合单位:县融媒体中心、辽源日报东丰记者站)
3.组织《精彩东丰》、《大美东丰》等公众网络平台报道活动情况。
(三)县文旅局负责工作
1.组织以“抗疫”为题材的主题农民画作品展;
地点:县农民画馆一楼展厅
2.组织全县文化、体育团体活动展示;
地点:广场中间区域
3.东丰县旅游企业展示,制作宣传展板20块;
地点:广场中部西侧
4.设立我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活动展板;
地点:广场中部东侧
5.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东丰农民画、农民画衍生作品展示;
地点:广场北侧台上
6.组织图书馆流动图书车开展流动读书活动;
地点:广场西侧
7.组织开展广场文艺演出。
地点:广场主席台
(四)县卫健局负责工作
1.组织医务工作者开展市民义诊活动;
地点:广场东南口伞棚下
2.活动现场医疗救护保障;
地点:广场南侧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做好活动现场卫生消杀及相关防控工作。
(五)县供销社负责工作
东丰县特色产品集中展示销售。
地点:广场北侧台上
(六)县鹿产业中心负责工作
活动现场投放观赏型梅花鹿,与群众零距离互动。
地点:广场四周巡回
(七)县政数局负责工作
在政府网站对活动情况进行线上报道。
(八)东丰药业负责工作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马记鹿茸产品展示。
地点:广场北侧台上
(九)皇家鹿苑创业园负责工作
“鹿斯卡2020”文创艺术大赛评比出的优秀农民画、油画、漫画或其它创新艺术作品展示。
地点:皇家鹿苑创业园—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基地
(十)县财政局负责工作
本次活动相关经费保障。
(十一)县公安局负责工作
1.活动现场安全保障工作;
2.审批活动应急预案。
(十二)县城管局负责工作
1.组织个体工商户开展美食地摊(夜市)服务;
2.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活动现场秩序维护;
3.做好活动期间卫生保洁与相关后勤工作;
4.统筹广场各部门活动地点,安排车辆进出通道设置等工作。
(十三)县供电公司负责工作
做好活动期间现场用电保障工作。
(十四)县应急局负责工作
指挥调度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现场救援工作。
(十五)县消防大队负责工作
组织参与突发事件现场救援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树立大局意识,不能因工作推诿,导致活动出现纰漏。
(二)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各项疫情消杀和防控应对工作。
(三)做好经费预算统计。各相关责任部门活动安排要保证务实、节俭,各部门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要以部门为单位做好预算,报县政府审核批准。
(四)做好活动统计和总结。活动期间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活动影像资料留存和相关数据统计。9月15日前,要及时将活动总结(附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报送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