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办发〔2020〕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东丰县城乡(镇)饮水安全一体化提升工程一期工程实施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东丰县城乡(镇)饮水安全
一体化提升工程一期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年下半年我县将再投资8000万元,新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69处,实现我县2020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的目标。为保质保量完成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成立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曾海洋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邢树纲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杨鸿宝 副县长
成 员:赵胜贵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杨洪文 县水利局局长
孟祥玖 县发改局局长
张瑞新 县财政局局长
高裕国 县卫健局局长
高洪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廖振东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袁 波 县公安局政委
付 新 县农电公司经理
张国喜 大阳镇党委书记
孙忠伟 沙河镇党委书记
陈功利 小四平镇党委书记
张海全 杨木林镇党委书记
张岩锋 二龙山乡党委书记
姜英坤 横道河镇党委书记
刘红权 南屯基镇党委书记
姜 深 拉拉河镇党委书记
方 勇 三合乡党委书记
王良喜 黄河镇党委书记
王兴福 猴石镇党委书记
孙义杰 大兴镇党委书记
宫化江 东丰镇镇长
徐士海 那丹伯镇镇长
成员部门及职责分工:
成员部门包括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农电公司、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各乡镇。
各成员部门在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水利局:负责工程建设组织、实施、结算、验收。
县发改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审、批复。
县财政局:负责工程造价(财审)、项目资金安排。
县卫健局:负责新打水井的水质检测。
县农电公司:负责完成供电线路的勘察、安装。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工程占地手续审批。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饮用水水源污染综合防治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对故意损毁、破坏和阻碍施工等违法行为的依法打击。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导施工进度,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履行相关责任。
各乡镇: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占地、选井等事宜,负责做好群众工作,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工程开工之前,组织村委会与群众签订自来水入户协议;协助监管工程质量。
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确定
选定具有资金垫付能力、施工能力强的公司为施工单位;选定有农村饮水工程监理经验、信誉好的监理公司为监理单位。由水利局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责(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工程招标结束后如未中标,根据已完成工程量据实给予结算,同时由新中标单位继续实施后续工程任务)。
三、工程进度
工程9月1日开工,11月30日完工。具体时间安排为:
1.工程打井及井房施工阶段9月1日—10月30日
2.工程管线施工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3.工程入户施工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四、保障措施
该项目建设内容多,施工地点分散,建设时间短,质量要求高,为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水利局成立三个工程推进组,分别由现有3名局领导任组长,选派全局骨干人员,分片负责工程建设。
第一组
组 长:杨洪文(孙立伟协助)
副 组 长:赵永安
技术负责人:刘淑珍
成 员:郭元利、尹洪宇、李航俊
负责那丹伯镇、沙河镇、黄河镇、二龙山乡、东丰镇
第二组
组 长:朱永林
副 组 长:何忠奎
技术负责人:李淑珍
成 员:于 亮、王化月、高 峰
负责横道河镇、大阳镇、南屯基镇、三合乡
第三组
组 长:李明林
副 组 长:赵成国
技术负责人:李亚男
成 员:王有贵、魏 巍、孙政强
负责小四平镇、杨木林镇、猴石镇、拉拉河镇、大兴镇
县委、县政府选派副科级干部一人、一般干部二人到水利局工作,专职负责农村饮水各项工作。工程建设期间,会同局饮水办负责统筹协调,办理设计批复、招标、工作量计量,完工验收等。
各乡镇成立协调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水利乡(镇)长、主管水利工作人员及村书记。
(二)车辆保障
由县机关局负责,在工程开工之前,给县水利局配备皮卡车一辆。
(三)工作纪律保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密切配合,绝不能因履职不到位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选井、占地、水质监测等都要及时安排,要全力做好群众工作,确保群众积极配合。要统筹安排施工人员和施工内容,保证工程科学有序进行。遇到问题要认真会商,及时上报,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