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办发〔2020〕4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东丰县第三批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东丰县第三批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消费市场繁荣复苏,有效对冲疫情影响,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惠及东丰百姓,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所有在东丰人员(含域外来东丰人员)发放第三轮电子消费券,在域内实施,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双节金秋乐购
二、活动时间
消费券投放20100张,金额138万元,分两个时段抽取:
第一时段:10月1日—10月20日24时止,10月1日(周四)9时开始抽取消费券,投入消费券15000张,金额100万元。10月20日24时活动结束,未消费的消费券返回奖池与第二时段消费券统一投放。
第二时段:10月21日—10月31日24时止,10月21日(周三)9时开始抽取消费券,投入消费券5100张,金额38万元与第一时段未消费的消费券统一投放,活动结束未消费的消费券作废。
三、组织单位及参加对象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东丰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局、县审计局。
(二)消费券投放范围
全体在东丰人员(包括域外来东丰人员)。
(三)参加活动商家选定标准
全县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2020年拟入库批发、零售目标企业。
(四)参与活动商家选定范围
1.大型商超、家电零售、加油站等商贸企业18家(商务局负责)
2.医药企业2家(市场局负责)
四、消费券金额设置、投放数量和投放方式
(一)金额设置和数量设置
200元、100元、50元3种面值,共计投放消费券20100张,价值总计138万元,分配方式如下。
面值50元消费券15600张,金额合计78万元。
面值100元消费券3000张,金额合计30万元。
面值200元消费券1500张,金额合计30万元。
(二)申领方式
在东丰人员可通过微信关注“东丰县商务局”公众号,点击优惠券,进入幸运大转盘首页,点击去抽奖,弹出幸运大转盘,点击抽奖之后进行领取,输入姓名、手机号、验证码,即可领取成功。每人每次活动时只能领取1张消费券,成功领到消费券后,消费券在线下付款时使用,抵扣同等面额的消费。消费券投放时间分别为10月1日9时和10月21日9时开始,消费券领完为止。
(三)消费券使用方法
所有消费券使用均限定使用门槛,消费金额至少为消费券金额2倍以上(含2倍)。例如:100元消费券的使用条件为消费达到200元以上(含200元),否则不能使用。消费券发放后即时生效,活动结束,未使用的消费券失效,消费券金额滚入消费券资金池。消费者可在“我的消费券”查看电子消费券,到指定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手机电子消费券,选择使用消费券,商家在后台确认消费者电子消费券,并根据实际填写消费种类和拉动消费的数额,电子消费券在指定消费场所十足抵用,不可以进行转让或叠加使用。消费券的使用不影响同时享受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
(四)商家消费券结算模式及要求
消费活动结束后,根据微信小程序后台数据,统计消费者在各商家使用的消费券总额。根据使用的消费券总额按照100%比例对各商家进行财政资金补贴,如消费券中商家在后台未填写消费券的种类和拉动消费的数额,此券视为商家放弃该消费券的金额补贴。
符合条件的商家申请参加活动,需签订信用承诺书,承诺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违约将列入诚信平台失信名单,退回政府补贴。
参与活动商家需按照消费券使用方法进行核销,使用消费券未达到消费标准使用的不进行财政资金补贴。骗取消费券,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提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五、资金预算
本次活动资金预算144万元。1.消费券金额138万元;2.县商务局购买服务4万元。其中:阿里云服务器租用3.48万元;宽带购买0.32万元;短信验证码5万条0.2万元,合计4万元。
六、职责分工
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促消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促消费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实施;负责制定促消费活动方案;负责确定参与促销活动的限上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家电零售、加油站等商贸流通企业。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做好促消费工作。
县市场局:负责确定参与促销活动的知名餐饮、连锁医药企业;负责参加促销活动各企业的产品质量、销售价格、销售秩序的监管。负责消费者消费纠纷、举报投诉处理。
县财政局:负责按时拨付投放工作所需各项经费和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县纪委监委:负责活动监督,要严格执行财政性资金管理规定,确保消费券发放和使用过程安全可靠。
县审计局:负责活动监督,要严格执行财政性资金管理规定,确保消费券发放和使用过程安全可靠。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推广。活动开展前做好宣传预热,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及微信朋友圈、抖音等新媒体渠道广泛宣传。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创新消费模式,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二)密切联系配合。县商务局、县市场局按各自职责,确定参加活动商家,各部门密切配合,对促消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
(三)确保活动安全。活动开展应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防范活动场所发生安全事故。
附件:东丰县第三批消费券发放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东丰县第三批消费券发放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曾海洋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田 宏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张 军 副县长
成 员:赵胜贵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学刚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春伟 县商务局局长
张瑞新 县财政局局长
郑文兆 县市场局局长
江素华 县审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