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函〔2020〕33号
东丰县水利局:
你局报来的《东丰县水利局关于仁合水库等5座国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批复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该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单位所报的仁合水库等5座国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应不断完善预案内容。
请你单位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落实组织和抢险队伍,加强预测预报预警,做好预案的启动工作及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预案的宣传、培训、演练工作,确保水库大坝防洪安全,确保水库大坝下游人员安全。
特此批复。
东丰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