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函〔2020〕40号
东辽县人民法院:
根据东辽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函》(2017)吉0422刑初101号,发现李春盛非法占用永胜村18户村民责任田权属不清的问题,林业部门鉴定意见和国土资源部门鉴定意见存在矛盾,现将有关处理情况函复如下:
我县自然资源局(林业部门、国土部门)联合小四平镇政府对李春盛所涉林地或耕地权属问题进行了重新核查,李春盛侵占永胜村林地和耕地23477平方米,其中:侵占国有林地340平方米,重新归为一面山林场所有;侵占7650平方米的林地划归永胜村集体(集体林地面积5650平方米,韩龙军小片荒2000平方米属于非林地面积由村集体收回);侵占15487平方米造林地(原耕地)由小四平镇政府及永胜村按实际调查结果分配给相关18户群众(群众已签字确认)。
此函。
东丰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